2026年6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通过,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法进一步把中国商标制度的重心从“谁先申请、谁先占位”,推向“是否真实、正当、规范地申请和使用商标”。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这次修法的方向,就是:商标不再只是注册证上的资产,更要回到真实经营中的使用、识别和商誉。
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商标管理不能再停留在“多注册几个类别”“先把名字占住”的阶段。对商标代理行业来说,这也意味着低价批量申请、模板化铺类、防御性堆量的服务模式,会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监管逻辑。
一、恶意囤标会更难,“正常经营需要”成为重要边界
过去几年,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批量申请热点词和他人品牌标识,一直是商标制度中的高频问题。旧法已经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作出规制,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认定弹性大、治理成本高、批量申请不断变形的问题。
新法进一步把“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申请列为不予注册情形,并细化、强化相关处罚责任。
例如,一个消费品集团围绕主品牌、子品牌、产品线、包装元素、海外版本进行布局,通常可以说明商业合理性。但如果一家空壳主体短期内大量申请网红名称、影视角色名、热门事件词、他人品牌近似标识,就很难再用“未来可能使用”来解释。
今后,商标申请前的内部论证会更重要。品牌立项文件、产品规划、授权计划、出海计划、历史使用记录,都可能成为证明“正常经营需要”的材料。商标管理将从“申请动作”前移到“品牌规划动作”。
二、注册成功不等于可以任意使用,“心机商标”会成为监管重点
本次修法中,最容易被普通消费者理解的一类变化,是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制。
过去,很多企业有一种误解:只要商标已经注册,包装、广告、电商页面、直播间里怎么突出使用,主要是市场部门的事。新法释放出的信号恰恰相反: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本身,也可能受到监管。
例如,有些标志表面上是商标,实际使用中却被放大成产品功效、产地、工艺、成分、功率等宣传暗示。消费者看到的不是“品牌来源”,而是某种商品卖点。如果这种呈现方式足以造成误导,即便商标已经注册,也不能当然免除风险。
这对食品、保健品、饮料、美妆、家电、小家电、母婴、宠物食品、直播电商等行业影响尤其明显。因为这些行业最容易把商标设计成“半个广告语”,再通过包装正面、详情页主图、短视频口播进行强化。
在修法之前,商标主管机关已经在开展针对“心机商标”的严打。在《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中,也专门将商标与商品名、宣传语搭配使用的误导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企业接下来要做的,不只是检查商标有没有注册,还要检查商标怎么用。包装、海报、短视频、直播间贴片、电商搜索词、详情页标题,都应纳入商标使用合规审查。
三、商标资产要从“持有”转向“使用证明”
新法强化了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过去主要依赖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新法进一步引入主管部门依职权撤销的空间。
这对很多企业的历史商标库影响很大。
一些企业多年经营下来,名下可能沉淀了大量旧项目名、备用品牌、产品系列名、并购取得的品牌、未实际启用的防御商标。过去,只要没有人提出撤三,这些商标往往可以继续躺在资产清单里。新法施行后,闲置商标面临的清退压力会明显增加。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备用商标都应立即放弃,而是企业需要重新分类:
正在使用的,要补齐使用证据;
拟使用的,要保留真实商业计划和筹备材料;
长期闲置且无业务关联的,要考虑转让、注销或放弃;
高价值防御商标,要能够说明其与主营业务、品牌保护、授权体系或出海计划之间的关系。
商标证书本身越来越不够用。企业真正需要建立的是使用证据库,包括包装实物、销售记录、发票合同、电商页面、广告投放、展会资料、经销资料、社媒内容、后台数据等。
四、动态标志入法,数字品牌有了新的布局窗口
新法明确将动态标志纳入可注册客体,同时扩展了功能性排除规则。
这对互联网平台、APP、智能硬件、汽车、游戏、影视、流媒体、消费电子等行业尤其值得关注。今天很多品牌识别已经不只存在于静态文字和图形中,还存在于开屏动画、动态LOGO、声效、界面过渡、车机启动画面、游戏片头等数字场景里。
新法回应了这种变化。
但企业不能只看到“可以注册动态标志”,还要看到边界:并不是所有动画、界面效果、交互设计都适合商标化。如果某种动态效果主要体现技术功能、产品交互或实质性价值,它未必能作为商标获得稳定保护。
更稳妥的做法,是重新梳理企业的品牌资产:哪些动态元素真正承担来源识别功能,适合纳入商标布局;哪些属于作品、界面设计、技术方案或商业装潢,应通过著作权、专利或反不正当竞争路径保护。
五、驰名商标和出海保护被加强,但不能替代海外注册
本次修法还加强了驰名商标保护和境外商标案件中的支持机制。
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未注册但达到驰名程度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机会获得更强保护。另一个实务价值较高的变化,是在境外商标审查、审理或案件处理中,如果需要证明某商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可以请求中国主管机关作出相应确认。
这对老字号、出海消费品牌、国内先火后出海的新品牌,都有现实意义。
但这里必须避免一个误解:这不是说企业以后可以先不做海外注册,等被抢注时再靠驰名保护解决。驰名商标保护门槛高、举证重、个案性强,永远不应被当作常规布局方案。
对出海企业来说,正确顺序仍然是:重点市场提前注册,制造地、销售地、仓储地、电商平台覆盖地同步考虑;同时在中国境内持续积累销售、宣传、媒体报道、获奖、维权记录和用户规模等知名度证据。新法提供的是补强工具,不是替代路径。
六、代理行业进入更强监管周期
新法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也明显加强,包括备案、从业人员责任、利益冲突、行业自律、违法处罚、停止受理业务等内容。
这意味着商标代理服务不能再只拼价格和提交速度。代理机构需要更认真地判断委托人的申请是否存在恶意囤积、明显超出经营需要、虚假材料、利益冲突等风险。
对企业来说,选择代理机构也要调整标准。过去可能更看重费用、速度和通过率;今后还应关注代理机构是否能提供申请前检索、品牌布局建议、使用证据管理、异议监测、风险提示和出海协同。
低质量代理服务带来的风险,可能不只是“申请失败”,还包括被处罚、被撤销、被竞争对手抓住合规漏洞,甚至影响企业品牌声誉。
七、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
距离新法正式施行还有准备时间,但商标管理的调整不宜等到2027年1月1日以后。
建议企业至少先做四件事。
第一,盘点全部商标资产,标记正在使用、拟使用、长期闲置、防御储备、高风险表达五类。
第二,审查商标使用方式,重点看包装正面、电商详情页、直播口播、短视频、广告海报、搜索关键词中是否存在误导性使用。
第三,建立核心商标使用证据库,不要等到被撤三、被投诉、被诉侵权时才临时补材料。
第四,调整申请策略,从“多申请、多占位”转向“围绕真实业务、核心品牌和合理防御进行结构化布局”。
对于出海企业,还应同步检查海外注册覆盖范围,并提前建设国内知名度证据包。
结语
这次商标法修订,表面上看是条文增删,实质上是商标制度价值取向的再确认。它保护的不是囤积、碰瓷、擦边和误导,而是通过真实经营积累起来的品牌识别和市场信誉。
对真正做品牌的企业,这是一次规则升级,也是一次重新整理商标资产的机会。对商标代理行业,这是一次服务能力的分水岭。未来更有价值的,不是帮客户多交几件申请,而是帮助客户建立更稳、更真实、更能经得起审查和争议的商标体系。
新法时代,商标不再只是“抢到就是资产”。能解释申请理由,能证明真实使用,能避免误导消费者,能支撑国内外维权,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商标。
(本文作者是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本文仅基于公开信息作一般性法律观察与评论,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仍需结合事实、证据及适用法规则另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