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优先审查是专利申请中的一种能加快审查进度的重要机制。
1、申请条件
通常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
涉及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
涉及地方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即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涉及技术更新快的领域: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产品更新速度快。
已经实施或存在潜在侵权: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首次在中国申请后又向外申请: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
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情形。
2、申请流程
申请方式: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电子申请方式(纸件申请需先转为电子申请)。
申请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已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费,并已完成分类,具有分类号。
申请人同意: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专利申请人同意。
限制性情形: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提交途径:请求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cponline.cnipa.gov.cn)在线提交优先审查请求。部分省份也可能要求或允许通过地方知识产权局提交推荐申请。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鲍琳
电话:010-51280101-8057
手机:15611016662
电子邮件:8057@5128010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