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著作权)权利包含哪些?

版权(著作权)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共17项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
一、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 
1.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 
2.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 
3. 
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 
4.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二、著作财产权(可许可、转让、继承) 
1. 
复制权: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拍、数字化等 
2. 
发行权:出售、赠与提供原件/复制件 
3. 
出租权:有偿临时使用电影、软件等(软件非出租标的除外) 
4.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摄影作品原件/复制件 
5. 
表演权:公开表演+公开播送表演 
6. 
放映权:放映机/幻灯机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 
7. 
广播权:无线广播、有线转播、公开传播广播作品 
8. 
信息网络传播权:有线/无线向公众提供,可自选时间地点获取 
9. 
摄制权: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固定作品 
10. 
改编权:改编为新作品(如小说改剧本) 
11. 
翻译权:译成其他语言 
12. 
汇编权:汇编成新作品 
13. 
其他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关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联系我们,一起为您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吧。
联系人:王经理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北京盛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7层701-702
手机:15611016113(同微信)
Q Q:2851712229

  • 版权(著作权)权利包含哪些?已关闭评论
    A+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所属分类:未分类  盛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