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著作权纠纷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上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爱帮网首页明显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和维权费用5万元。4月23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国法院网对庭审进行了直播。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这起网络纠纷案件。

原告主张

原告诉称,其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网站上的商户介绍信息,享有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根据原告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享有网站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经原告多次交涉,被告拒绝停止侵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被告抗辩

被告辩称:餐馆介绍内容简单、表达单一,用户点评大量重复或类似,都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原告的《用户服务协议》是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依法无效;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享有著作权;被告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符合行业惯例和法律规定,且在收到原告通知函后已积极履行删除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焦点

庭审中,原、被告对被告网站上显示有源于原告网站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均无争议。双方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证据交锋和法庭辩论: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是否构成作品;原告能否取得相关著作权;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法律要点

结合庭审争点,这类网络内容纠纷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是作品的认定。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篇幅短小,是否达到独创性要求,通常需要分别判断:单纯罗列地址、电话、营业时间、菜品价格等事实信息,难以构成作品;而带有个人感受和评价、在表达上有一定选择和安排的点评,则可能构成作品。

二是权利来源。用户点评的作者原本是发表点评的用户,网站能否通过在线协议取得点评的著作财产权,取决于协议的约定及其效力。按照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对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三是搜索服务抗辩与“通知—删除”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一规则主要适用于提供存储、搜索、链接等技术服务的情形。如果网站直接复制他人内容并向公众提供,则可能被认定为直接实施了提供行为,难以仅凭事后删除免责。被告的服务属于哪一种,需要结合技术实现方式和页面呈现效果来认定。

(据中国法院网庭审报道整理。案件结果以法院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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