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富谈iPad商标之争:疏忽大意与债权人变现压力

iPad内地商标权争议升温之际,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律师在财经访谈中表示:这起诉讼首先是利益之争,不宜简单道德化。

就其观察,苹果作为重视知识产权的成熟企业,仍有两处明显疏忽:一是采购商标后在权属未完成过户时未及时处理;二是明知商标权已涉争议仍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并继续使用争议标识。苹果正式进入中国市场约在2010年9月,而双方诉讼在同年4月已启动,入市节奏与权利状态并不匹配。

就唯冠一方,经济危机后公司实际由债权人会议接管,债权人倾向于把可变现资产兑现,商标争议因此被推到前台。理解双方动机,有助于把握和解空间,也提醒企业:商标交易要完成权属闭环,争议期间贸然放量销售,会显著抬高后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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